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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总部



 


继续开展个性营销
2008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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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营销是袁仁国提出的“六个营销战略”(即感情营销、服务营销、工程营销、个性营销、文化营销、诚信营销)之一,今年,茅台的个性化营销做得更加出色。茅台集团根据产品的不同规格划分了不同的渠道,并规定只能在规定渠道销售,否则予以坚决查处,这一举措有效地避免了茅台系列产品相互竞争而造成的价格体系混乱和品牌透支。同时茅台也鼓励经销商依据自己公司的定位和长处来选择渠道运作市场。为了鼓励经销商,茅台提出经销商可以根据自己在当地的关系网络和影响力,与中国500强企业和省部级单位联系定制专用酒,而对于开发专用酒比较成功的经销商,茅台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据了解,茅台已经为济南军区生产了1000ml装的专用酒,而在总参、总政等系统,专供酒的走势也一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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